残缺的歌
酒吧里人声嘈杂,音乐声响震耳欲聋,迷离的眼神,扭动的身躯,空洞的背影,红男绿女,灯红酒绿……坐在透明玻璃的隔间里,望着外面的狂欢。秦锋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喜欢在喧闹的人群中做一个安静的旁观者,静静
酒吧里人声嘈杂,音乐声响震耳欲聋,迷离的眼神,扭动的身躯,空洞的背影,红男绿女,灯红酒绿……坐在透明玻璃的隔间里,望着外面的狂欢。秦锋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喜欢在喧闹的人群中做一个安静的旁观者,静静的呷着啤酒,看着这些极力释放青春和热力的人。他说:狂欢,其实只是一群人的孤单。
我说,秦锋,你是一个清醒的旁观者?还是本身就是这个人群中的孤单者。我的职业习惯及敏感,让我很容易去引导别人道出一些内心底最深沉的东西。
他笑而不语,继续呷了一口啤酒。随后,身子靠向椅背,左手手肘搁在扶手上,双手交叉,像虚脱了一样。习惯性地低下头看着互相缠绕和转动的拇指。就那低头的一瞬间,眼神里闪过一丝藏不住的落寞。
就那一丝落寞,让我得到了鼓舞,更加肯定了我内心的直觉。
我说,秦锋,这些人群或许只是空洞的身影,而你却是空洞的内心。而你只是想在人群的喧闹中,寻求你内心中一份失落的充实。
他猛得抬起头,凌厉的眼神穿透额前较长的碎刘海,直射向我的眼睛。那是怎样一双眼:透亮的,在黑暗的霓虹灯中散发出蛊人的魅惑。就那么一瞬,我的心震了一下,身子不自由地挪了挪。就那么三秒,足已让人意乱神迷。
就那么三秒,他便收回了自己的眼神,既而低下头,沉默着继续玩弄着交错的手指。随后,他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述说着,那个声音如此温柔,如同他的眼神同样具有魅惑。
“我一直很在意!那些现在只能称为回忆的事情。”
秦锋说完这一句,既而抬起头望了我一眼,又是那种穿透的眼神,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你知道什么是回忆吗?回忆是一个悲伤的词,是对于一些失去的人和事的缅
怀。因为得不到,所以只能回忆。”
还是那样的眼神,望着我干巴巴的嘴。
因为他的眼神,让我语结,我干燥的嘴都快发不出声音。我一定得说点什么,至少做点评论,否则也显得我太不专业。喉咙咕噜了两下,我说道:
“是一种拥有不珍惜,失去才懂得,所以才回忆?!”凭我的直觉一定是肯定的。
他点点头。
我的心掠过一丝异样,如此的男人,内心底却有如此感性和柔软的一面。我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听众。
(一)所有关于你的往事都那么长,我总感叹当时的浪漫。
“我秦锋,今年29岁,一家知名外企的设计部项目经理,前段时间出国进修
二年刚回来。是公司外派的,所以在大众人的眼里,我是一个成功的人,而且年轻有为。”
他叙述的时候,眼神很真诚地望着我,没有了先前那种穿透的凌厉。就这样看着对方的眼:有理解,有认可,有渴求理解,有渴求认可。我想他肯定是一个很有征服力的上司,如此年纪就有读心术一样的眼神。对于他的年轻有为,我用力的点了点头。
“1997年,我16岁,认识了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人,她叫高蒙蒙。一个长得非常可爱、娇小,性格有点内向的女孩。她总是喜欢穿纯黑色或纯白色的衣服。总是喜欢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走路。”
讲到这里,他忽然笑了,眼神有些迷离,脸上带着温柔和甜蜜。我想回忆中的那个女孩,一定让他内心总是柔软的。
“那个时候,你们相爱了?”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没有,刚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因为她对于文科班上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普通了。”说到这里,他笑着摇了摇头。
“那时候我是一个特能闹腾的男孩子,都说16岁是孩子的叛逆期,真的!我就是个典型。从来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依我妈说:那时完全就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逃课、打架那是家常便饭。因为专业成绩好,所以被省一中录取了。噢!我专业是美术。”
此时,我又注意了一下他那双纤长的手,十指交缠在一起,显得格外儒雅。
“那时,高一的军训,男男女女都穿成一样,成天在太阳底下暴晒,灰里来雨里去的。我是个表现欲特强,又爱调皮捣蛋的孩子,所以经常被教官罚。来来回回几次,还没有正式分班,我就成了名人了。没人不认识秦锋的。呵呵。那时候,在人群里我经常会感到一双眼从后面紧紧地盯着我,那种感觉像是要把我看穿一样。当我转头时,又找不到了。这让当时毛躁的我非常气愤,所以我决定一定要抓住这双眼睛。”
“这双眼睛就是高蒙蒙的吧。”作为一个聪明的听众,是应该懂得在什么时候该发言,什么时候保持沉默。
“是的!那天我设计抓住了这双眼睛:乌黑发亮、透着灵气、像天上的星星。她羞红了脸,好看极了。但是,当时我并没有珍惜这双眼睛,却意外的发现了蒙蒙身旁的另外一个女孩。其实也不是喜欢,当时就只是觉得好玩。那个女孩很开放,长相也美,所以和男孩混得很熟,特别是我们这种坏男孩。她不像蒙蒙是一个跟男孩子说话就会脸红的姑娘,所以都爱折腾的我们就这样玩到了一块。”
“我明白这种感觉,或许那时候你根本还不懂得喜欢或是爱!”
秦锋满意地点点头。随后抽出一支烟,夹着烟的漂亮手指指了指我,我摇了摇头。他点燃这根烟,继续说道:
“那时候我也像别的男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地跑到那个漂亮女孩面前去现宝,那个女孩是校花,后来跟蒙蒙还有我都分到了一个班。蒙蒙后来告诉我,她曾经心碎地流过好多次泪,并在心底诚心地期盼我们幸福。真是个傻姑娘。”
“恋爱中的女孩子都是敏感、患得患失的,更何况是暗恋呢?”
“暗恋!呵呵,我觉得当年的我一点都不配,蒙蒙是那么的优秀,成绩又好,而我只是班上的一个坏男孩。我真的不知道蒙蒙那个时候会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或许当时你自己根本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之处,但是蒙蒙发现了。”
“那时候蒙蒙总是喜欢低着头,一个人走路,并且常年穿着要么是纯黑,要么是纯白的衣服,虽然长得不怎么起眼,但是却尤其惹男孩子注意。我们一群坏男生,就经常拿她开心,每次她低着头从教学楼前走过的时候,我们就会冲着她吹口哨。她总是羞红了脸,而后加快步伐地离开。我们班的好生和差生有一条分界线,基本上不互相往来,所以我们都不怎么搭话,而蒙蒙,她也很少和男孩子说话。”
“你记得你们之间第一次的交集吗?”
“帮我和那个校花传纸条,很幼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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