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被克隆卡盗取银行被判全额赔的标本意义

存款被克隆卡盗取银行被判全额赔的标本意义

飞翼杂文2026-03-11 03:38:22
一名湖北储户36万存款被克隆卡盗取,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未能准确识别伪造的银行卡,错误地将原告的存款交付给假卡的持有人,受侵害的是银行金融资金,并非储户个人财产。遂判令银行赔偿客户全部经济损失。(04-
一名湖北储户36万存款被克隆卡盗取,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未能准确识别伪造的银行卡,错误地将原告的存款交付给假卡的持有人,受侵害的是银行金融资金,并非储户个人财产。遂判令银行赔偿客户全部经济损失。(04-29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有些抑制不住的欣喜,有些说不尽兴的兴奋。汉川市法院作出的这个判决有着标志性的意义,它终于终结了储户存款被克隆卡盗取,只能自认倒霉的局面。它宣告了储户的权益和银行的权益同样重要!
就在前不久,笔者所在地,也接连不断发生了几起储户存款被克隆卡盗取的事件。而被盗取的手法和过程,也都是罪犯在银行的ATM机上安装了读卡器和摄像头,在窃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后,克隆一张银行卡在外地把储户的钱转走。至到如今,案还没有破,罪犯没抓获,钱也没追回。为了讨回损失,这些储户多次找到存款的银行要求给个说法,但银行却是一推六二五,完全不理睬。甚至还指责储户自己不小心、不注意,让那些骗子和窃贼钻了空子,活该倒霉。
无论是是从情理上,还是从法理说,储户把资金交给银行,银行出据了存单、存折、或者是储蓄卡,这意味着双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发生变化之前,银行就必须对储户的资金安全负责。如果因为银行管理上的疏忽、或是工作上的失误,而让储户的资金被盗取,银行完全应该承担责任。
但是,现实中储户和银行的权利却失了衡,是非常的不对等。储户到银行存取款,柜台上都白纸黑字地写着:钱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而实际上却是,如果银行差了储户的款,银行真的不负责,理由是事先就有告知,钱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让储户一肚子怨气却无处可出。
一次,笔者到银取行取款12000元,给孩子做学费。当时人多,来不及细数。回家一数,差了100元,我当即找到银行说明情况,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却说谁让你不当面点清呢。没有办法,我只有自己“消化“这个损失了。
还有一次,笔者从银行取1600元的工资,有了上一次的教训,这一次我再是认真、仔细反复清点,16张百元大钞,一张不少。我装进了衣袋就回家,次日到一家商店购物时,我拿出头一天在银行取的款埋单,结果,收银员说有一张是假钞。当时,我就想找银行讨个说法,但是,有了上次的教训,我知道找也白找,说不定还会被呛,只好又一次自认倒霉。
笔者这两次,每次都只是一百元的损失,还不算大损失。有的储户因为银行的失误造成多达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损失,银行也摆出与已无关的态度,让储户是欲哭无泪。
但是,如果是银行多付给储户的款,银行就不认这个钱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则了。他们首先不是检讨自己的失误,而是要运用各种手段把多告付的款项要回去,甚至不惜起诉到法院也要追回。27日的《京华时报》就报道,“客户要取款6万,但因银行方面的失误,支取的6万元没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银行反而又向客户账户存入6万。工商银行职员李女士因此起诉,要求储户还钱”。而且这样的案子,法院不仅受理快而且都是判决银行胜诉。
也可能正是因为有这样不对等的权利,不对称的义务,不对等的判决,所以,中国的国有银行都是牛皮哄哄的,都是傲视储户的。
现在,汉川市法院的这个判决,终于让储户也胜诉了一回,也让银行长了一回记性。但愿,中国所有的国有银行都能够从这个判决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储户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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