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民警摔婴案”暴露出人大监督职能的弱化

林州“民警摔婴案”暴露出人大监督职能的弱化

身无择行杂文2026-04-04 21:04:41
据《法制晚报》报道:“7月20日晚,林州市民李青峰夫妇抱着7个月大的女儿悦悦出门散步。大约21时,3名穿着便装的男子直奔李青峰夫妇身旁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
据《法制晚报》报道:“7月20日晚,林州市民李青峰夫妇抱着7个月大的女儿悦悦出门散步。大约21时,3名穿着便装的男子直奔李青峰夫妇身旁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女婴,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之后突然抢走女婴,高举过头,将女婴使劲摔在地上。”此人乃林州公安民警郭增喜。
一个本应保境安民的警察,缘何丧尽天良,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生命当做儿戏!郭增喜的行为令人发指。然而,林州市公安局仅仅给于禁闭15天的处罚,这显然是在袒护!轻罚只能让罪犯更加肆无忌惮,郭增喜对于自己的恶劣行径,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8月17日,林州民警郭增喜摔伤女婴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安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工作。”在这里我们又见到“政府高度重视”这样的提法。如此严重的事故,捂了一个月,才在媒体已经曝光的情况下作出反映。这还能算“高度重视”吗?确切地说,这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无奈之举。倘若此事不被媒体披露,15天的紧闭,恐怕就能把一起关乎人命的案件搪塞过去了。
8月17日晚,林州市通报“林州已迅速成立纪检、政法、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事情过去了一过月才对外通报,还说是迅速!他们平时的工作效率可想而知。18日安阳市通报说,已经“责成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工作。待案件查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然而对于事发原因,以及为什么迟迟没有追究肇事警察责任等问题,并未作出明确回复。据林州市人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透露:郭增喜等人酗酒后到歌厅娱乐,看见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郭增喜为证明是硅胶玩具,便抢来孩子摔在地上。摔婴居然是为了验明孩子的真伪,这个举动也太张狂了。即便是玩具,从别人那里抢来摔在地上,也是极不文明的行为。足见这帮警察平日里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已成习惯!
此事系林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些领导出于义愤,向京报记者提供了事件细节,才被媒体曝光。为了维护道义,林州人大一些领导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他们的行为值得敬佩。然而人们不禁要想: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能。法律也赋予人大机关有约见、询问、质询官员的权力。公安局长由人大任免,民警违法乱纪,地方人大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约请公安局领导到人大接受质询。他们如不配合,人大有权亲自介入调查。如今的林州人大却舍本逐末,放弃了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反而要借助媒体舆论来“曲线救国”。这反映了我们的人大干部还不敢直面同僚的违法乱纪,致使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弱化了人大的监督职能。社会舆论虽然能对过度膨胀的公权力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但这样的制约毕竟不具法律效率。公众更希望,人大作为民主监督的主体,能够不畏强暴,理直气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这才是国家能够走上法治轨道的根本保证。
人们注意到,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涉事民警郭增喜已被依法刑拘。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这个决定虽然来得晚了点,但也算是亡羊补牢,对民意多少是一种安抚。希望调查能最终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不是为了平息民愤的一次走过场形式。2013.8.23.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