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烂至骨髓

我已烂至骨髓

结軨小说2026-11-16 05:58:52
庭审散了,我以为我会见到他。但是没有。庭上穿着囚服的人和他极像,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和庭上的人长得极像。但是,我也不确定。这么多年未见,连自己都变了许多,怎知道他还是那个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个小虎牙,
庭审散了,我以为我会见到他。但是没有。
庭上穿着囚服的人和他极像,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和庭上的人长得极像。
但是,我也不确定。这么多年未见,连自己都变了许多,怎知道他还是那个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个小虎牙,有点腼腆的男孩呢?
那个我爱过的男孩,早已长成了男人,一个另我陌生之至的人。因为,若是从前的他,今天这样重要的场合,他不会不到场的。
今天,是他父亲的审判日。

我爱过一个男孩。他爱看武侠,看得入迷时,任旁人怎样叫唤,也置若罔闻。而我,总爱在这时候逗他,他被我逗急了,也会放下书,挠我几下。我咯咯地笑,好像风吹过茂密的树叶,发出颤颤的声响。那时的阳光真好,照在他的白衬衫上,没有一点杂质。
后来,我们在不同的学校上学,他也给我写过许多信。他的字并不好看,可信里的字迹娟秀小巧,并不像他的字。为此,我曾生过他的气:“为什么你总是要别人誊抄你写给我的信?我不要别人看你给我的信!”
他有点窘。他感到窘迫的时候总是这样,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笑的时候露出小虎牙,让我的气焰也消减下去。
他说:“我的字不好看。让你看了……让你看了笑话。”
我沉默。我知道,在他的心底深处,总伏着自卑。他来自农村,母亲是极普通的家庭主妇,父亲是小小村支书。而我自小家境优越,父亲是城里不小的官。他的成绩原来很好,还曾跳级,不过后来,由于户口不在城里,回镇上的学校后,成绩一路下滑。而我,一直以来成绩就不错,将来考上大学,也是十拿九稳的事。
曾有朋友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他。他长得并不帅气。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只不过是个爱穿白衬衫的少年,有点瘦,个子并不是很高。他总爱剪很短的板寸头,干净简洁。他的话不多,爱笑。笑起来吃吃的,有点腼腆,让人看了也忍不住弯起嘴角。
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真的爱过这样一个少年。
我爱他,所以为他笑过、怒过、哭过。
异地的我们,除了越来越少的书信,还有零星片语的听说。听说他的成绩掉得厉害;听说他在学校和同学打架了;听说他抽烟了;听说他和后座的女孩关系很好;听说,他要辍学了。
坐在汽车上,我的心里忐忑。这样贸然来找他,是要质问他呢?还是要改变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应该来见见他。
我们站在校门外,像极普通的两个同学。他长高了一些,我只能够到他的肩膀。他还是穿着白衬衫,但是身上有淡淡的烟味。
“为什么?”我凑近他,很仔细地盯着他看,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
他低着头,有点懒散地站着,背有点微微地弯。他并没有看我,只是淡淡地说:“你走吧,我配不上你。”
“配不上我你就好好读书啊!你就考大学啊!”
他抬起头也定定地盯着我看。我知道,这时候的我一定丑极了,脸上挂着泪,满脸通红,眼里透着凶气。
“你和我是不一样的人。忘了我吧。”他推了我一把,让我走。
“怎么不一样了,不都是人吗?”
“我不喜欢学习,爱玩游戏,爱打架,你说你和我一样吗?”他突然有点凶狠地逼视我。
“可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现在是了。”他兀自笑起来,斜着嘴角,有点自嘲又有点邪魅,“你现在知道了吧?快走吧,考你的大学去吧。”
我照他说的,考上了大学。而他,永远住进了我的回忆,定格了时光,永远是那个青春的少年。
常言太年轻的孩子不懂爱情。可究竟怎样的爱才算得上爱情?相濡以沫是爱情,举案齐眉是爱情。爱情的模样太多,有一种,是少年时和他共享过的一段时光。那时的阳光最耀眼,静谧中的蝉声也最清晰。短暂相聚中的笑靥,失散于光阴的遗憾,或许要用长大后数十倍的岁月去冲淡。
我总在梦里遇见一个白衣少年,瘦瘦的,有点害羞,弯着小眼睛,浅浅地对着我笑,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
梦里的我,远远地与他对望,傻傻地朝着他笑。可是醒来,喉间哽咽,心中怅然。
朋友见我一直放不下,不断给我带来他的消息,为的是让我认清他的“真面目”,从自己编织的梦里醒来。
他真的辍学了。辍学后不久,就和人发生争执,把对方打成重伤。于是开始了逃亡。后来,他的父亲动用金钱和关系,替他处理了这件事,他才得以回乡。但是,回来后的他,就彻底变了。他做过许多事,理发、开店、做面……但没有一件事坚持下来。最致命的是,他爱上了赌博。
他所过的生活,是我无法想象的。大学毕业后,我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年薪四十万,住着舒适的大房子,出入优雅的场合。但是他的生活,好像台风过境,杂乱不堪。
因为赌博,他借过高利贷,欠下就算他不吃不喝,穷尽一生,也无法偿还的巨额债务。高利贷的打手找他追债,朝他开枪。子弹是真的,只不过擦着耳边过去了。
于是,他再次过起逃亡的生活。
我们好像真的是不同类的人。我惊奇,他怎能早早就洞悉未来。或许,这个未来,并不是他所洞悉,而是他放任为之的。如果当初的他不放弃我,或者说,不放弃他自己,今天的他,今天的我们,会不会有一点点不一样?
他来找我,借我的地方躲一躲。
他胖了一些,不再清瘦。头发长了,因为连日的逃亡,拧在一起,乱糟糟的。他站在我面前,挠挠头,羞涩地笑。我有种时光重叠的错觉。眼前的人是他,又仿佛不是他,影子叠在一起,让我恍惚。
他在我这里的日子很简单。白天,我去上班,他待在屋里。上班前,我给他准备好饭菜,中午热一热,就可以吃。晚上,下班回来,我会买一些他爱吃的菜,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
时隔多年,我们居然像一对夫妇,过起了居家生活。
但事实上,我们并未谈及感情。若说年少时他便看出了我们之间的差距,那么,现在的我,不仅验证了这种差距,甚至以他都无法想象的速度,在继续拉大差距。
原来的我们同在一扇门前,但是他把钥匙丢了,永远把自己锁在了门外。我很想为他打开这扇门,但无奈,人生的大门,只有自己才能开启,无人能够替代。
他在我这里的这些日子,我总是睡不安稳,夜里常做梦。梦见他被追债的人打,梦见他像只流浪狗一样缩在街角。
有一天,我被一个梦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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