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笑文盲者实与看客无异
传统意义上的文盲,专指一些不懂得汉字,不会读书写字的人。而传统意义上的无知人群,大多被定义为不懂得科学不懂得知识的人。确如网友所言,当世的文盲规则必须得改一改了。但这个“改”必须建立在大众“智商”之上
传统意义上的文盲,专指一些不懂得汉字,不会读书写字的人。而传统意义上的无知人群,大多被定义为不懂得科学不懂得知识的人。确如网友所言,当世的文盲规则必须得改一改了。但这个“改”必须建立在大众“智商”之上,凡有违大众智商之上的都是无理取闹的滑稽人群,不足为世人所了解。因为其本身,就缺乏一个仁义本能。人民的东西人民自己做主,余秋雨登顶少数网友们所评选的文盲榜,既不符合大众“审美”,也不符合“创造”思维,反而有点“小鸡肚肠”之举。这些规则中有多少有实际意义,有多少又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呢?如果连这些都不慎思量,制定这些规则本身的“无知网民”,也正是个不折不扣的青蛙,只会跳到人群身上,期待变成王子,而不求不思不想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将心比心,这世界上“无知”的人有多少,如果人人都以“无知”为耻,嘲笑“无知”,与白人嘲笑黑人无异,与日本人嘲笑中国人无异,那这些嘲笑又有多少实际意义?还不是一众无知“看客”的无病呻吟?你说余秋雨无病呻吟,可好歹人家是一代文学大师,前有作品传世,后有名声在上,一篇作品的失误,咱可以重新再来,谁没有个失误?谁认定了文人只能像个乞丐一样乞讨,而不能像成龙那样慈善兼济苍生?制定这些规矩的在我看来不过是个冷血动物。宽容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奉劝在座的网民不要因一个人的执念制造“歪曲”。
话说余秋雨登顶文盲榜之后,一众看客哗然。你们在哗然的时候确实也是没有在座的文人大师们一般做出过伟大的贡献的,人都有一时之贪恋,正如金庸武侠小说中书写的那样,纠正贪恋,帮助人们解脱出去,才是最好的方法。抹杀终究不是最好的方法,抹杀了一个留有贡献的余秋雨,只会让一众文人哗然心虚,这样反而是对文学的一种阻拦,而不是让它自由发展,海纳百川。
网友总结的所谓文盲规则,有太多是背离实际的,也是缺乏实际意义的。比如第一条:不了解新技术。网民们天高地厚,个个有钱上网,了解新事物,可是农村的孩子们没有钱,他们连吃饭的钱可能都没有,网民只知自己有了解的可能,却不知道看看世界是个什么样。正所谓不出去不知道世界,你看过的世界并不是这个世界,只可能是你的局限。就如青蛙一样,看到的就只有那么窄。将心比心,你制定的这个规矩,十有八九在说你自己。你中有疏漏的时候怎么可能不疏漏,不疏漏的还不成“活神仙”了!人家三个诸葛亮才赛个活神仙,你是诸葛亮吗?
比如第三条:固守《现代汉语词典》不懂网络用语,不知道“童鞋”“杯具”的;谁规定了,一个文人只能做个“现代派”,而不能做个“古代派”呢?这样的规定,对于一些没兴趣的确实是很难的,难道你还是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先贤,非要这样要求繁琐,那样要求繁琐,全然不顾能够接受多少和兴趣的合理培养?
第四条:谈话时总喜欢带几个英语单词,动不动就来句“一张vip看两场动物show”、“众多CEO看好CBD”之类的;实在是歧视,人们常常说了要弊除歧视,可是还有这些人在歧视我们的群众,这到底是为什么?谁又规定了,一定要中规中矩说中文才能算是中国人?而不能这里带个英文那里带个英文?
第五条:从不以抄袭为耻的。文化界典型的是郭敬明,学术界的N多博导等等;此时需要商量的是你背后所制定的这个“从”的“度”多宽,是几年还是几个月?若是几年时间确实是够长的了,抄袭能抄个几年的确是不能同情的,都成这样了!但不管怎么样,就算是他犯了罪,也只是在牢中得到改善,并不是因此一棒子把他打死了。这样子的规矩,又怎么可能是真正为了人民服务?那个人没有利欲熏心,只不过一个大,一个小而已,如鲁迅所言,你应该是想办法,改善,而不是冷嘲热讽的去刺激人家来骂你打你。若是几个月,你这个度量实在是小的可怜,又岂能制定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所谓文盲榜?
第六条:文字媚态十足型的。比如余秋雨大师的“含泪劝告”实属典型;跟前面一条一样,媚态这个“度”又在哪里?媚态,在我理解,一可能指文字超级华丽的那些类型,但是文字华丽并非是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准则,喜欢华丽的东西也不是错。成龙慈善捐了那么多钱,可是人家也绝非一个不喜欢华丽的人。那动作片,那富有都是在当时乃至如今算是世界顶级的富豪。就如古龙的大人物中的田二爷一样,是个赫赫有名的大富豪,却也是个不为人知的“慈善人士”,古龙这样的做法,其实也是基于其一贯的想法。并没有规定富人就不能为穷人做主,也没有说穷人就不可以为富人说话。文字媚态的定义,其实也是个说不清的事情,看似华丽的背后其实正有他深刻的意义,凭你一只看不懂的眼睛研究这研究那,到最后不是冤枉好人吗?
第七条:有文化,但把书念丢了的。例如“让领导先走”之类的;首先我希望那个网民给这句话定个“性”,在我看来这句话也是看不懂的。既然看不懂,也可以诸如余秋雨一样被列入文盲榜,更何况你连余秋雨、于丹都还不如!把书念丢了的具体含义又在哪?这句话如何定义,乃至于如何解释?如果连“解释个所以然”都没能被定义,又能定义什么呢?让领导先走,那是出于尊重,你凭什么说他这样是有错的?
第八条:不懂得穷人经济学,只知道给富人说话的。比如任志强;如前面所言,谁规定了穷人不能为富人说话,这样狭隘的规定,也只能是一只青蛙没能思量所致。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完全是歧视!不懂政治怎么了?语文老师博学他来教数学又如何,谁规定了被语文老师教数学的是“文盲”,他“文盲”在哪?这一条当然是个悖论。对名牌痴迷走火入魔的,人非圣贤,不可能如和尚佛家那样说,对金钱财物没有任何感觉,没有任何吸引,若喜好,又岂能怪罪?痴迷名牌者无错,不足以为“文盲”。
说白了,文盲榜的制定者,无所不用其极,巴不得所有的都笼统装到文盲这个世界来,说白了,实在太抬高了那些“恶不可赦”的罪人了。也太贬低了那些无罪的女人、学者们。这些规矩中的某些大奸大恶之人,又岂能单独被文盲囊括?而那些无罪的还不是被网民们冤枉了。所以这些榜诸位且看且笑就是了,不是官方的,不足以为人道。
而余秋雨、于丹两位学者,因为有不同看法,有怪异举动而登顶,纯属网民瞎折腾。真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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