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东的官司焉能不败!
唐晓东,这个一心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主席,在2004年8月被公司撤职,并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唐主席不服,诉至总工会,告到法院。但是,历时四年,在2008年12月12日,在冠之有“人民法院”的地方—
唐晓东,这个一心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主席,在2004年8月被公司撤职,并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唐主席不服,诉至总工会,告到法院。但是,历时四年,在2008年12月12日,在冠之有“人民法院”的地方——北京市第二中院,宣告唐晓东败诉!一个保护工人权益的工会主席,竟连自己的饭碗也保不住!哈哈,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在大笑之中,我咋就联想起了泥菩萨,还有鬼子和汉奸,甚至还幻想到了桑拿里的金·色交易?
这可以称得上是正儿八经的,地地道道的笑话,以至于我也成了笑话的一部分。因为,我笑了半天,竟不知道在法院、工会和唐晓东三者之间,哪个更可笑?但是,这个事情着实让我大大的笑了一回。
笑过之后,我突然很想和唐主席说:唐主席,你之所以遭遇如此惨败,是因为你忘记了以下几点:
一、忘记了党的领导。你一个小小的工会主席,算得了什么,咋就忘记了党的领导,服从才是你的天职,党让你搞好和谐,你偏不听,倒霉不是铁定的事?!
二、忘记了工会主席是干什么的。应当说,工会主席是维护工人权益的,这没错。可是你不能太当真。全国有那麽多的大大小小的工会主席,纪检书记,你看看你的同仁们,人家是怎样做官的?哪个去找老板的麻烦,哪个敢破坏和谐?他们的人品咱管不了,他们为官的水平可是比你高多了。再看看你,当了一个公司的工会主席,就晕晕乎乎,不知道了天高地厚,要知道,你是一个工会的主席,不是那说一不二的主席。所以,你还得悠着点。如果你听话的话,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摆设或是一件装饰品,人家还可以让你光鲜,滋润;如果你不听话的话,你只不过是一个泥菩萨,你敢过河?敢,那就怪不了别人。
三、忘记了你在哪里。如今,我们应当满足于头冠“公民”的荣耀,但是,同样不要当真。虽然法律保护我们,我们也不要太依赖他会给我们带来多少民主和自由。可是,你就是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忘记了我们的社会特色,更谈不上在特色社会里活出我们的特色来。
笑过之后,我突然想对你说:唐主席,你之所以如此,也许还因为你不知道或不愿相信以下几点:
1、你不知道,经济战争要比火药战争难打。有人早就说过:拿枪的敌人被打倒了,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的糖衣炮弹更难对付。况且,跟着拿枪的敌人混饭的是汉奸,早已吃了人民的枪子儿,遭万人唾弃;而跟着不拿枪的合资友人混饭的,却是万人景仰,唯恐求之不得,趋之若鹜的。跟着洋老板吃香喝辣有啥不好,你偏偏与他作对,哪还有你的好?!
2、你不知道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不客气地讲,但是很客观地说,你了解你所竭力保护的人们吗?你现在知道了吧,在你为他们争取到权益时,他们毫不客气地享用了;在你因此备受磨难时,他们之中又有几人出来为你说话,就更别说与你一起战斗了。在你为了他们而丢了饭碗的时候,他们却接受着“嗟来之食”,并且正吃得津津有味呢。
也许有人说,他们作为个体,是弱势,尚且可以体谅的话,那么,他们要是联起手来呢?情形又会是什么样子?!可是,当你走进市工会,走进市第二中院,为你自己维权的时候,你可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能为你伸冤做主吗?显然没有!
事实证明,在这些地方的情景,很有可能与桑拿里的金·色交易差不太多……
也许你忘记的、不知道的不仅仅是这些。所以,你的官司焉有不败之理?!
你恐怕是960万土地上最傻的一个主席了吧。即使你被撤职,我还是毕恭毕敬地叫你一声:唐主席!你毕竟是13亿,乃至15亿人中出现的唯一一位被如此炒掉的主席。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吧,我觉得你比那些个主席都伟大,你永远是我心中的伟大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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