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单成为一种习惯
我本不应该回忆这样一段已经死掉的感情,或许它从来就没有生过,只是在我哀怨的眼神和滴血的心中有过一丝生的欲望,却被自己冷漠的碾碎,化成灰,生成烟,渗入肌肤血管让自己带着楚楚地痛走下去,而我却也早已习惯那
我本不应该回忆这样一段已经死掉的感情,或许它从来就没有生过,只是在我哀怨的眼神和滴血的心中有过一丝生的欲望,却被自己冷漠的碾碎,化成灰,生成烟,渗入肌肤血管让自己带着楚楚地痛走下去,而我却也早已习惯那爱幻化为的心痛。我是一个孤傲的人,虽然也有很多的好朋友,但骨子里却是孤独的,有时我更像一个古侠,冷冷地站在热闹之外,望着生命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却突然会把石子,沙粒,泥土捧在手中视若珍物,我喜欢一个人面无表情的走路,听风在耳边呼呼地乱叫,感觉自己的冷酷和另类。
我很要强,眼光也很高,我看不起那些凡夫俗子,尽管自己也是芸芸众生,只是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总是迟钝的,当我已习惯孤单,习惯冷漠时,我才发现往事像纸糊着窗外的阳光,虽也能感受到暖意,但却已不再那么刺眼,模糊朦胧,只留下些斑痕让人回味。
只是我喜欢将斑痕当作伤疤连皮一块儿揭掉,露出渗着血丝的嫩肉,我本以为可以得到重生,可以忘掉一切,可我却做不到,就像鲁迅先生所说“记忆零落得很,就像被刀子刮过的鱼鳞,有些还留在身体上,有些是掉在水里了,将水一搅,有几片还会翻腾闪烁,然而中间混着血丝。
虽然我与先生不可同年而语,但破皮渗血都是为了心中的那个人。
我自认为对男生的要求不高,但能令我喜欢且喜欢一段日子的人却少之甚少,我眼中的好男生品质要过硬,为人处事灵活,脑筋要转得快,相貌也要好。虽说自己不算漂亮,但气行质还是有几分的,我不能说自己深得男士们的喜爱,但他们都也会用温柔,可爱来评价我(不知道有没有可怜没人爱的意思)
我也曾喜欢过几个男生,但始终谈不上爱,而且都是一两个星期就宣告结束,长的也超不过一个月,但这一切都只有我自己知道。可那一次我却失手了。
人哪!有时说得那么深刻,行动却那么浅薄,而有时却会颠倒过来,道个天凉好个秋。但无论怎样,后者注定要受更大的伤害。我强颜欢笑地对自己说,忘了吧,就当那是一场噩梦,爱上骗子,何苦呢?可瞬间我就会泪流满面,我忘不了他,他是我的毒,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被他毒得这么深。记得刚被冯姐骗进传销时,我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好人,我也从未有过像王后一样受人尊重的生活,更没有过认识木忆那一瞬儿怦然心动的感觉,或许我这一辈子也戒不掉了,而痛苦只有我一个人承受。
与其两个人面对痛苦,不如一个人承受回忆。冰是不能离火太近的,不然连自己也会毁灭。与木忆相处九天,我就被亲友营救了回来,又回到了惯常的冷漠中。永远地与木忆、冯姐那帮人作了永别,因为他们是被世人称的“骗子”
回到故乡时,我整个人变得冷酷,凶狠。心似乎进入病态。又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休养,我重新脱胎换骨,开始新生活。
我每天都努力地做到微笑,让人觉得我很快乐幸福,但谁知:虚浮的幸福下面是岁月累积的深刻地痛,巨大的悲。只能在外表砌起一幅厚厚的面具,为的是不让别人看到我流泪。
我想这一生中最难忘的就是他吧!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初恋,因为我与他相识只有九天,并且都是在公共场合,俩人从未单独一起说过话,但我的感情从未因分别、喜欢上骗子而减少,虽然有人说昔日的恋情就像塔克拉玛干河一样,裹协着巨大的忧伤从雪山顶上奔腾而来,开始时汹涌澎湃,惊心动魄。但流着流着就消失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了,我倒希望如此,但自己却做不到,因为木忆总经意不经意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的心一颤便痛起来。
也许命中注定该有那一劫。
时常听人说“双子座”的人对感情轻浮、放荡、花心,但双子座的我却对喜欢过的木忆那么念念不忘。我想今生我不会再恋爱,因为爱会让人受伤,更何况我已学会了这样的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耳边又响起刘若英的歌。
《一辈子的孤单》我的宿命。
版权声明:本文由999sf传奇新服网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小人小事(1):粥桶
下一篇:第101次的想念
相关文章
